2014年亞洲盃迷你高爾夫球錦標賽
中華民國103年迷你高爾夫球全國錦標賽
暨「2014年亞洲盃迷你高爾夫球錦標賽」代表隊選拔賽比賽辦法
一、主旨:為推廣迷你高爾夫球運動,並提倡全民正當休閒運動。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迷你高爾夫球運動協會、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陳政宗議員服務處
五、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3年5月24日(星期六)上午9時起
(※上午8時30分開始報到)
六、比賽地點:臺北市雙溪河濱公園迷你高爾夫球場
(福林橋與士林橋間外雙溪南岸,中山北路五段777巷與文林路564巷河堤外高灘地)
七、參加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均可報名參加
八、比賽分組:
(一)男子組
(二)女子組
九、比賽辦法:
(一)全國錦標賽:
1. 以2輪18道共36洞成績為排序標準。
2. 每組報名人數若超過50人,則以第一輪18洞淘汰賽取一半人數進入決賽,再加以第二輪18洞之成績為排序標準。
(二)代表隊選拔賽:
1. 符合下列各項條件者始具參賽資格:
(1) 可配合參加「2014年亞洲盃迷你高爾夫球錦標賽」與本會辦理之相關賽前集訓(於亞錦賽前2個月週末進行)
(2) 具前項資格,依本次全國錦標賽男子組成績取最優者12名、女子組最優者9名進入決選
2. 以2輪18道共36洞成績,加以全國錦標賽36洞,共72洞成績為排序標準。
十、報名辦法:
(一)日期:103年5月19日(星期一)止。
(二)報名方式:
1. 線上報名:http://goo.gl/p6QMX9 (建議優先使用)
2. 電子郵件:roc.minigolf@gmail.com(請務必再以電話確認)
報名表電子檔下載:http://goo.gl/zvWkjf
電話:02-28718288分機5003賴信誠
3. 傳真:02-28753930(請於上班時間傳真,並以電話確認)
(三)報名費:每人100元,作為平安保險、餐費與準備賽事用途,請於比賽當日檢錄報到時繳交,未繳交者視同放棄比賽資格。
(四)依體育署規定,所有選手參賽期間均由本會投保300萬平安險。
(五)報名者視為同意其報名資料提供作為本會辦理本活動使用。
(六)因本次錦標賽比賽成績將納入國家代表隊選拔賽計算,非一般推廣活動,請務必依規定事先完成報名,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七)5月20日中午過後可透過本次錦標賽網路公告成績表查詢選手編號,比賽結束後第一個工作日中午過後可查詢比賽成績。網路公告成績表網址為http://goo.gl/1RkCS6。
十一、競賽辦法:
(一)採用國際迷你高爾夫球總會公佈之規則。
(二)本比賽為總桿賽。
(三)成績相同時,以延長猝死賽方式至分出勝負為止。
(四)計分:比賽採同組選手互計法,賽後由球員及計分員分別簽名後交至大會記錄組登錄。
(五)比賽如遇天候或不可抗拒之情況,得由審判委員會召開臨時會議議決是否變更賽程。
十二、競賽規定事項:
(一)參賽選手應提前30分(上午8時30分)到比賽場地由本人憑國民身分證辦理檢錄報到,並準時出場比賽。(以大會時間為準,如超過5分鐘以棄權論)。
(二)賽前由審判委員於比賽場地公告各組比賽時間表。
(三)參賽選手應遵守規則,服從裁判,否則裁判有停止其比賽之權。
(四)凡比賽發生規則或本辦法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審判委員會決定之,其判決為終決。
十三、獎勵辦法:
(一) 全國錦標賽
1.男子組取6名;前3名頒給獎盃及獎狀,第4名至第6名發給獎狀。
2. 女子組取4名;前3名頒給獎盃及獎狀,第4名發給獎狀。
(二) 代表隊選拔賽
本賽會將自符合前述「比賽辦法」標準之選手選拔代表參加103年11月25日至27日(20日出發,28日返國)於伊朗基什島(Kish Island)舉辦之「2014年亞洲盃迷你高爾夫球錦標賽」,入選者若因故無法參加賽前集訓與該賽事者,須於5月28日以前以書面方式棄權。選拔人數如下:
1. 男子組:正取5名,備取2名
2. 女子組:正取4名,備取2名
十四、罰則:
(一)凡審查資格不符屬實者,取消該選手所得之名次。
(二)凡審查資格不符屬實者,即停止該選手參加中華民國體育總會所舉辦之各項比賽1年。
(三)比賽期間如有選手互毆或侮辱裁判等情事,大會有權停止該員出賽。
十五、申訴:
(一)參賽選手之申訴,應於比賽之前提出,事後提出不予接受,並以書面及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向審判委員會提出,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二)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之判決為終決。
十六、簡則:
(一)鐵板球場內,選手不得踏入球道內擊球。
(二)如球滾出場外,須於出界點重新發球線處置球或徵詢裁判指示。
(三)如該洞無法在6桿以內結束,必須加1桿以7桿計算之。
(四)開球必須將球置於開球區內。
(五)比賽進行中必須保持安靜,不得以任何方式影響選手擊球。
十七、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修訂公佈之。
暨「2014年亞洲盃迷你高爾夫球錦標賽」代表隊選拔賽比賽辦法
一、主旨:為推廣迷你高爾夫球運動,並提倡全民正當休閒運動。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迷你高爾夫球運動協會、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陳政宗議員服務處
五、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3年5月24日(星期六)上午9時起
(※上午8時30分開始報到)
六、比賽地點:臺北市雙溪河濱公園迷你高爾夫球場
(福林橋與士林橋間外雙溪南岸,中山北路五段777巷與文林路564巷河堤外高灘地)
七、參加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均可報名參加
八、比賽分組:
(一)男子組
(二)女子組
九、比賽辦法:
(一)全國錦標賽:
1. 以2輪18道共36洞成績為排序標準。
2. 每組報名人數若超過50人,則以第一輪18洞淘汰賽取一半人數進入決賽,再加以第二輪18洞之成績為排序標準。
(二)代表隊選拔賽:
1. 符合下列各項條件者始具參賽資格:
(1) 可配合參加「2014年亞洲盃迷你高爾夫球錦標賽」與本會辦理之相關賽前集訓(於亞錦賽前2個月週末進行)
(2) 具前項資格,依本次全國錦標賽男子組成績取最優者12名、女子組最優者9名進入決選
2. 以2輪18道共36洞成績,加以全國錦標賽36洞,共72洞成績為排序標準。
十、報名辦法:
(一)日期:103年5月19日(星期一)止。
(二)報名方式:
1. 線上報名:http://goo.gl/p6QMX9 (建議優先使用)
2. 電子郵件:roc.minigolf@gmail.com(請務必再以電話確認)
報名表電子檔下載:http://goo.gl/zvWkjf
電話:02-28718288分機5003賴信誠
3. 傳真:02-28753930(請於上班時間傳真,並以電話確認)
(三)報名費:每人100元,作為平安保險、餐費與準備賽事用途,請於比賽當日檢錄報到時繳交,未繳交者視同放棄比賽資格。
(四)依體育署規定,所有選手參賽期間均由本會投保300萬平安險。
(五)報名者視為同意其報名資料提供作為本會辦理本活動使用。
(六)因本次錦標賽比賽成績將納入國家代表隊選拔賽計算,非一般推廣活動,請務必依規定事先完成報名,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七)5月20日中午過後可透過本次錦標賽網路公告成績表查詢選手編號,比賽結束後第一個工作日中午過後可查詢比賽成績。網路公告成績表網址為http://goo.gl/1RkCS6。
十一、競賽辦法:
(一)採用國際迷你高爾夫球總會公佈之規則。
(二)本比賽為總桿賽。
(三)成績相同時,以延長猝死賽方式至分出勝負為止。
(四)計分:比賽採同組選手互計法,賽後由球員及計分員分別簽名後交至大會記錄組登錄。
(五)比賽如遇天候或不可抗拒之情況,得由審判委員會召開臨時會議議決是否變更賽程。
十二、競賽規定事項:
(一)參賽選手應提前30分(上午8時30分)到比賽場地由本人憑國民身分證辦理檢錄報到,並準時出場比賽。(以大會時間為準,如超過5分鐘以棄權論)。
(二)賽前由審判委員於比賽場地公告各組比賽時間表。
(三)參賽選手應遵守規則,服從裁判,否則裁判有停止其比賽之權。
(四)凡比賽發生規則或本辦法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審判委員會決定之,其判決為終決。
十三、獎勵辦法:
(一) 全國錦標賽
1.男子組取6名;前3名頒給獎盃及獎狀,第4名至第6名發給獎狀。
2. 女子組取4名;前3名頒給獎盃及獎狀,第4名發給獎狀。
(二) 代表隊選拔賽
本賽會將自符合前述「比賽辦法」標準之選手選拔代表參加103年11月25日至27日(20日出發,28日返國)於伊朗基什島(Kish Island)舉辦之「2014年亞洲盃迷你高爾夫球錦標賽」,入選者若因故無法參加賽前集訓與該賽事者,須於5月28日以前以書面方式棄權。選拔人數如下:
1. 男子組:正取5名,備取2名
2. 女子組:正取4名,備取2名
十四、罰則:
(一)凡審查資格不符屬實者,取消該選手所得之名次。
(二)凡審查資格不符屬實者,即停止該選手參加中華民國體育總會所舉辦之各項比賽1年。
(三)比賽期間如有選手互毆或侮辱裁判等情事,大會有權停止該員出賽。
十五、申訴:
(一)參賽選手之申訴,應於比賽之前提出,事後提出不予接受,並以書面及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向審判委員會提出,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二)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之判決為終決。
十六、簡則:
(一)鐵板球場內,選手不得踏入球道內擊球。
(二)如球滾出場外,須於出界點重新發球線處置球或徵詢裁判指示。
(三)如該洞無法在6桿以內結束,必須加1桿以7桿計算之。
(四)開球必須將球置於開球區內。
(五)比賽進行中必須保持安靜,不得以任何方式影響選手擊球。
十七、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修訂公佈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