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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31屆成都世界大學運動會競技體操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

2021第31屆成都世界大學運動會競技體操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

一、 資格限制:

(一)教練:依據下列資格順序遴選。

1.須為具有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國家級競技體操運動教練證資格者或中華民國體操協會A級運動教練證資格者。

2.非中華民國國民或具中華民國體操協會B級教練資格者,得經訓輔委員會決議,報經教育部體育署專案核定後辦理徵召。

(二)選手:介於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間出生之中華民國國民,且需符合

下列三項資格之一:

1.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各校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或承認之正式學制者)。

2.大專校院畢業學生:於2020年1月1日後,自大專校院畢業者。

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凡111學年度畢業並預定於112學年度進入大專校院就讀者(教育部頒布或承認之正式學制者,且需於報名截止前提供在學證明)。

  • 詳細資訊請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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