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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排球聯賽

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排球聯賽競賽規程

一、主辦單位: 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本會)

三、協辦單位: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競賽場地單位及學校:國立屏東大學、大仁科技大學、彰化師範大學

四、競賽地點:

一、甲級:各階段比賽場地由本會實地勘查後經技術委員會決定之。
二、乙級:(一)縣市預賽由本會或各縣市競賽管理協調安排至適當場地辦理。 (二)分區複賽、全國決賽由本會實地勘查後經技術委員會決定之。

五、報名日期:

(一)甲級:自即日起至 111 年 10 月 14 日止。

(二)乙級:自即日起至 111 年 10 月 14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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