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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大專校院 110 學年度合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 110 學年度合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承辦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合球委員會。

二、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合球協會、各縣市體育會合球委員會。

三、比賽時間:中華民國 111 年 4 月 30 日(星期六)至 5 月 2 日(星期一)止,共計 3 天。

四、比賽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館三樓綜合球場(10671 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 134 號)。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 111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止,
        採通訊報名逾期 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報名後不再受理變更;
        凡傳真稿須補寄正本原件始生效;
        報名表正本併同運動員在學證明於相同時間前以限時掛號郵寄,
        並請以電話向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學系黃英哲老師確認收訖與否。

    (二)報名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學系
          連絡人:黃英哲老師 地址:10671 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 134 號
            電話:02-2732-1104 轉 63508,
        傳真電話:02-2737-3309。
          E-mail:inglish@mail.ntue.edu.tw

六、本競賽規程及報名表電子檔可逕至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室
    (http://dsa.ntue.edu.tw/phy)及體育學系(http://pe.ntue.edu.tw/main.php)網站下載。

七、比賽抽籤:會議日期、地點如下,各隊領隊或教練請準時參加,不另行通知。

    (一)日期及地點:訂於民國 111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 10 分,
        國立臺北教育大 學體育館二樓 205 視聽教室舉行。

    (二)抽籤會議逾時未到者,由承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八、技術會議:會議日期、地點如下,各隊領隊或教練請準時參加,不另行通知。

    (一)訂於民國 111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 時 30 分,
        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館二樓 205 視聽教室舉行。

九、閉幕暨頒獎典禮:訂於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2 日(星期一)
    假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館 三樓綜合球場舉行(時間另行通知)。

  • 詳細資訊請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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