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花蓮縣在地潛力運動選手獎學金申請辦法
花蓮縣政府108年度在地運動績優人才培育暨輔導就業計畫
一、補助對象:設籍本縣並具學生身份,接受田徑、射箭、跆拳道、游泳、輕艇(不含龍舟)
拳擊、舉重、網球、軟網等運動訓練之在地潛力運動選手,各單項至少一名,名額視狀況得以流用。
二、補助期間: 第一階段:108年1月至6月。
三、申請期限: 請備妥附件所列之證明文件及資料,於108年8月30日(五)前寄(送)
達花蓮體中楊淑貞老師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詳細資訊請至附件。
花蓮縣政府108年度在地運動績優人才培育暨輔導就業計畫
一、補助對象:設籍本縣並具學生身份,接受田徑、射箭、跆拳道、游泳、輕艇(不含龍舟)
拳擊、舉重、網球、軟網等運動訓練之在地潛力運動選手,各單項至少一名,名額視狀況得以流用。
二、補助期間: 第一階段:108年1月至6月。
三、申請期限: 請備妥附件所列之證明文件及資料,於108年8月30日(五)前寄(送)
達花蓮體中楊淑貞老師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