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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7學年度籃球運動聯賽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 107 學年度籃球運動聯賽競賽規程

一、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二、共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新北市政府體育處、高雄市體育處

三、協辦單位:全國各大專校院 

四、比賽日期:自 107 年 11 月 22 日(星期四)起至 108 年 4 月 1 日(星期一)止。

五、比賽地點: 1.比賽場地之安排:一、比賽如有電視轉播,比賽場地得配合轉播單位會勘後決定之。 二、由主辦單位及分區負責人協調訂定之。

               2.兩校(含)以上爭取時,經協調仍無法取得共識時,得以抽籤方式決定之。唯出 席領隊會議之領隊或教練才具有爭取比賽場地之資格。 

               3.如遇無比賽場地時,由主辦單位或分區負責人協調安排至其它場地,其參賽隊 伍不得異議。四、全國總決賽之承辦學校或單位,宜請開放比賽場地於賽前 1 天提供各參                             賽球隊練習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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