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7屆世界大學高爾夫錦標賽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及「2018年第9屆世界大學沙灘排球錦標賽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
2018年第17屆世界大學高爾夫錦標賽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及
一、參賽代表隊隊職員名額:
(一)教練:3 名。(領隊1 人,男、女教練各1 人)
(二)選手:男子選手3 名,女子選手3 名。
二、選拔資格:
(一)教練:
1.需具有中華民國高爾夫協會B 級以上教練資格者。
2.如遇特殊需求,得辦理徵召。
(二)選手:介於1993 年1 月1 日至2000 年12 月31 日間出生,並依聖安卓球場俱樂部規
範保有高爾夫業餘身分(Golf and Amateur Status of the Royal and Ancient
Golf Club of St. Andrews)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符合下列二項資格之一:
1.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各校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者)。
2.大專校院畢業學生:2017 年1 月1 日之後自大專校院畢業者。
「2018年第9屆世界大學沙灘排球錦標賽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
參賽代表隊名額:
(一)隊職員:2 名為原則。(領隊與教練各1 人)
(二)選手:女子選手2 名。
三、選拔資格:
(一)教練:
1.需具有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沙灘排球B 級以上教練資格者。
2.如遇特殊需求,得辦理徵召。
(二)選手:出生日期須於1993 年1 月1 日起至2000 年12 月31 日止出生之中華民國國
民,且須符合下列二項資格之一:
1.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各校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者)。
2.大專校院畢業學生:2017 年1 月1 日之後自大專校院畢業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