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15學年度籃球運動聯賽」競賽規程
一、比賽日期:
11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六)起至 116 年 3 月 28 日(星期日)止
二、比賽地點:
公開一級:
大專體總於賽前調查有意承辦學校,由場地評估委員實地勘查後,開 會核定各階段比賽場地,評估委員聘任辦法另訂之。
公開二級及一般組:
1.如有電視轉播,比賽場地得配合轉播單位會勘後決定之。
2兩校(含)以上爭取比賽場地時,需先經出席會議之代表共同協商,協商不成改採投票制,如仍未產生結果,得以抽籤方式決定之。惟出席領隊會議之 代表須為球隊領隊或教練。
3.如遇無比賽場地時,由大專體總或分區負責人協調安排至適當場地,其參賽隊伍不得異議。
4.全國總決賽之承辦學校,請預留參賽球隊賽前練習之場地時間。另公開組比賽,以前1天開放比賽場地供參賽球隊練習為原則。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11月6日(星期五)下午5時整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