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辦法」相關事宜
一、115年度運動科學研究發展獎勵申請,受理期程自115年4月15日起至30日止,申請資料請以正式公函逕送國家運動科學中心(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專案管理團隊)彙辦,同時副知運動部。
二、本案申請表件及相關資料電子檔,請另以電子郵件傳送至lorene.ho@tiss.org.tw(何欣庭助理,07-5861999分機625),郵件主旨並請註明「校名(單位名)及姓名申請115年度運動科學研究發展獎勵資料」,以利彙整及完備後續審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