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推動體育新南向政策-學校體育交流實施計畫」(114)年度不再受理申請及辦理審查
一、計畫原訂本年度尚有2次經費審查,惟經本署經費盤點及考量辦理序位後,不再受理申請及辦理審查,建請自籌經費或結合社會資源挹注辦理,若各單位有經費申請需求,請依據「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各級學校運動團隊作業要點」或「教育部體育署補助推動學校體育運動發展經費原則」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