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運動科學支援競技運動作業要點」申請
一、受理日期:自發文日起至114年2月28日止,請備文正本函送國立體育大學(運動科學支援競技運動專案管理團隊)彙辦,同時以副本函送本部體育署。
二、本案申請表件及相關資料電子檔請另以電子郵件傳送至fang@ntsu.edu.tw(朱芳儀助理,03-3283201#1512),郵件主旨請註明「校名(單位名)及114年度運動科學支援競技運動計畫申請補助資料」,以利資料彙整及後續審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