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優勝原則如下:報名隊數三隊取一名、四隊取二名、五隊以上取三名、頒發獎牌及獎金
(冠軍1,500元、亞軍1,000元、季軍500元)
(二)凡經審查資格不符合者,除取消該隊所獲得之名次,及追繳所得之獎品外,隊長依校規議處
(三)凡比賽期間,如有球員互毆或侮辱裁判等情事發生,停止該隊或個人比賽外,並按校規議處
八、注意事項:
(一)參加比賽選手必須攜帶學生證以備查驗,未帶學生證及報名表上未報名者,不准參賽,違者該隊以棄權論。比賽期間,凡無故棄權或任意更改隊員名單者,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二)所有參賽選手均需穿著運動服裝出賽,違者以棄權論
(三)比賽球隊逾規定五分鐘不出場者,作棄權論
(四)因天氣關係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比賽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保留以下安排及判決權利
1.延後、縮短比賽日期及時間
2.更改賽制
3.移至室內場地舉行
4.取消比賽。
(五)報名隊伍不足三隊時,取消該組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