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二、承辦單位:國立體育大學
三、參加對象:
1、 符合本辦法第 14 條規定,為政府機關或行政法人;依法立案或登記,以從事山域活 動且有意願申請認定為訓練機構之相關法人、團體、機構或專科以上學校。
2、 符合本辦法第 20 條規定,有意願申請為認可訓練機構之認定訓練機構。
3、 符合本辦法第 16 條規定,有意願申請展延之認定訓練機構。
4、 符合本辦法第 21 條規定,有意願申請展延之認可訓練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