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10年度教職員工木球錦標賽
一、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二、承辦委員會: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木球委員會
三、承辦學校:淡江大學
四、比賽日期:110年11月20日(星期六)起至21日(星期日)止,共計兩天。
五、比賽地點:新北市新莊區西盛環保河濱公園木球場
六、報名辦法:(一)報名日期:自文到之日起至110年11月16日(星期二)截止,以郵戳為憑,
報名表請詳細填寫,以學校名義報名並加蓋校印或體育行政主管單位戳章,逾期概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1. 請用電腦打字方式填妥正式報名表( 請用12 號標楷體) ,
先行E-mail 至 142649@mail.tku.edu.tw
2. Mail報名表後,請列印表明表並加蓋校印或體育行政主管單位戳章,連同報名費匯票,
以限時掛號寄送至以下地址:251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淡江大學 體育事務處(SG301)吳詩薇老師收
(聯絡人:吳詩薇,電話:02-26215656轉 2174,傳真:02-26209504)。
3. 請用郵局匯票,抬頭書寫「淡江大學學校財團法人淡江大學」(請務必寫上全銜 共十四個字),
並於郵政匯票上備註「報名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10年度教職員工 木球錦標賽」,
以利報名費核對。
(三)報名費:
1.「團體賽」每組每隊新台幣參仟元整,「個人賽」每人新台幣捌佰元整。
2. 請以郵政匯票方式繳交,戶名(受款人)註明:淡江大學學校財團法人淡江大學
(請務必寫上全銜共十四個字),匯款人請亦務必註明貴校校名,
並於郵政匯 票上備註「報名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10年度教職員工木球錦標賽」,
以利報名 費核對;收執聯自行留存以利查詢,並於11月5日(星期五)前,
連同報名費以限時掛號郵寄。
(四) 報名人數:
1.團體賽:每隊除領隊、教練、管理外,球員最少4人,最多6人,每校每組限報 名乙隊。
2. 個人賽:每校每組除團體賽之球員外可加報3人參賽。
(五)保險費:
1. 選手及隊職員比賽期間,請參賽單位自行投保,領隊會議時繳驗相關證明, 如無證明者不得參賽。
2. 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由大會統一投保。比賽期間,比賽場地由主辦單位 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
七、領隊會議: (一) 日期及地點:110年11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在新北市新莊區西盛環保河濱公園木球場舉行。
(暫定日期、時間及地點如有任何變更,將另行通知)。
(二) 參加會議者,如非領隊本人或持有授權代理委託書之教練,不得提出各相關問題之異議。
在會議中每單位只限一人有發言權與表決權。
(三) 有關參賽者資格問題有疑問時,可在會議中提出,交由大會處理。
(四) 領隊會議無權做有違「競賽規程」之決議,否則其決議無效。
八、競賽規定事項: (一) 開幕典禮:110年11月20日(星期六)上午9時於新北市新莊區西盛環保河濱公園木球 場,
請各單位穿著整齊之運動服裝準時參加。
(二) 各參賽單位請於 110 年 11 月 20 日(星期六)上午 8:00
於新北市新莊區西盛環保河濱公園木球場報到。
(三) 比賽賽程由大會排定之,所有參賽單位與球員不得有異議,
賽程等資訊將另行公告於本校體育事務處網頁(https://www.sports.tku.edu.tw)。
(四) 各參賽單位之球員須於比賽前15分鐘到場進行檢錄,檢錄不到者,取消球員比賽資格。
(五) 各參賽單位之球員須攜帶服務證或身份證,以備查驗,
若未帶者不得下場比賽;發現身份不符者,取消參賽資格。
(六) 為使賽程順利進行,場地、賽程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整,各參賽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七) 未經報名之球員不得下場比賽。
(八) 比賽中各參賽單位之球員須遵守競賽規定及服從裁判,否則裁判有停止其參加比賽之權利。
(九) 凡比賽發生規則或無明文規定之問題,若裁判不能解決時,
由審判委員會裁決之,其判決即終決。
(十) 參賽結果將於競賽結束後隨即公佈並進行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