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運動常見意外及處置
一、 溺水
(一)溺水的原因:
1.嗆水而引起的慌亂,影響泳姿,造成溺水。
2.不諳游泳而誤入深水區,造成嗆水後溺水。
3.游泳過量,逞強好勝,體力不支,造成嗆水後溺水。
4.突然在水中引起生理變化,如抽筋等,造成嗆水後溺水。
(二)溺水後的處理:
1.首先要鎮定,利用漂浮物或衣物做浮具,支持身體在水中漂浮,明示求援。
2.無浮具時,利用水母漂、仰漂支撐身體,等 候救助,若靠近岸邊,利用漂浮前進,自行划動返回岸邊。
3.不善游泳者,如落在水中,不要緊張,身體可自然漂浮,吸氣悶在胸中,雙手划向岸邊
4.身體平臥或仰臥水面,大聲呼救,如他人看見,可以設法救助。
二、 抽筋
(一)小腿抽筋:
在岸上時,患者可躺下或坐著,將腿伸直,用手揉捏腓腸肌,或握住足趾用力向後拗拉,使踝關節屈曲,同時伸展膝關節,直到肌肉恢復原狀即可。
(二)大腿抽筋:
若抽筋部位在大腿前面之肌肉,則可屈膝用手抓住足背部,盡量往後拉向臀部,使該部肌肉拉長。若抽筋部位在大腿後面之肌肉,則可屈腰收腹,伸直膝關節,舉腿一手緊握踝關節,盡量向上拉,並揉捏該部。
水中自救方法
1踩水:以腰為軸,下肢動作為主,頭出水面.(雙腳若以蛙式蹬夾腿動作者稱蛙式踩水;用剪刀式踩水即可)
2.水母漂:其方法為吸氣,身體放鬆,讓其自然漂流(雙水下垂、為雙手報膝使背部露出水面如龜狀)
3.仰漂:深吸一口氣,頭往後仰;雙手像兩邊成大字形,掌心向上,加重背部重力較易浮起。
4.水中浮具製作:當你著衣掉入水中,又離岸很遠,必須游一段距離才上岸時,則應把衣服脫掉,以便游泳;脫衣時,先吸一口氣作水母狀,用雙手解開鞋帶,脫去鞋子;再脫長褲,最後脫上衣,衣服脫掉可用於製作浮具。
安全注意事項
一、應瞭解自身健康狀況,若有心臟病、高血壓、傳染病、羊癲癇、皮膚病、眼疾等,不宜游泳。場地選擇,應在開放浴場或有救生人員值勤的水域活動。不可在設有「禁止游泳」「水深危險」等禁止標誌區域內游泳。
二、活動時間,最好避開中午時段。尤其在夏天,海邊有強烈紫外線照射,會曬傷皮膚,嚴重的可能會變成皮膚癌。夜間游泳,除了游泳池外,一律禁止。不宜在低水溫中游泳,更不可在冰天雪地超低水溫中游泳。過飢、過飽,或心情欠佳時,不應下水游泳;飯後游泳最好要隔二小時。
三、應遵守各浴場之規定(各開放浴場在入口處都設有告示牌)。游泳時應穿游泳衣、褲,不可穿牛仔褲入水。若發現有人溺水時,應大聲呼叫「有人溺水」,請求支援。若未學過水上救生技術,不可冒然下水救人,同時,請人打119向消防隊求援或察看周圍是否有救生器材如救生繩袋、救生圈、救生球、救生桿(鉤)等或代替物作岸上施救。
四、入水前應先做伸展暖身操,經淋浴後才能入水。游泳時最好兩人一組,採伙伴制,彼此相照應。若是團體活動,入水前先清點人數,登岸亦同,在岸上應留一、二人作警戒,以策安全。
五、初學游泳,應在泳池,並學些自救及求生方法和簡易急救及 C.P.R.。所有水上活動,最基本的是游泳,游泳技術好又懂救生,才會玩的更安全。
六、兒童游泳要有大人陪同才能入池。
七、游泳時遇大雷雨或地震時,應立即離水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