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大專院校104年度合氣道C級裁判講習實施辦法
一、目的:為培育大專院校合氣道裁判人才,提昇裁判素質與水準,促進比賽活動公正公平順利進行,特舉辦本講習會。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中華民國合氣道推廣訓練協進會
四、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合氣道會委員會
台中市體育總會合氣道會委員會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五、舉辦日期:104年10月24(星期六)起至25日(星期日),共二天。
六、舉辦地點:潮洋里活動中心(台中市市政北二路400號)
七、報名資格:凡總會所屬會員學校對合氣道運動有興趣之教師或社團指導老師及年滿十八歲以上者,均可報名參加。
八、報名手續:
(一)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04年10月16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須填報名表並附一吋半身脫帽照片二張。
(二)報名方式:請至http://opes.ncut.edu.tw/勤益科技大學體育室「合氣道委員會」網站下載報名表,以chensp@ncut.edu.tw方式直接報名之,或請利用http://goo.gl/Qx1HjT電子線上報名亦可。
(三)代 辦 費:每人新台幣壹仟伍百元整,含學員伙食費、講師鐘點費、教材講義費、行政費、考試費、證照費於報名時一並繳交或郵匯【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合氣道委員會】,逕寄勤益科技大學(台中市太平區坪林里中山路二段57號),另優惠本會協辦單位報名費為500元,證照費另計。
九、課程內容簡介:(如后附件一)
十、附則:
(一)參加講習會學員報請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核發結業證書。
(二)參加學員經測驗合格,四段以下報請台中市體育總會合氣道委員會核發C級裁判證;五段、六段報請中華民國合氣道推廣訓練協進會核發B、A級裁判證。
(三)參加學員自備寬鬆運動服或合氣道服裝,並請攜帶合氣劍、杖及段級位證書或本會協辦單位教師者可獲成長活動時數認證。
(四)參加講習會之學員差旅費請原服務單位申請報支。
(五)本講習會之內容學員可以攝影,但不得做商業用途。
(六) 本辦法逕承辦單位送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核定後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